曝光!多款知名儿童产品被查不合格,甚至危害肝脏肾脏(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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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前夕,工商部门发布了6大类儿童用品抽检结果:花王、“Disneybaby”、“北京海洋馆”等多款知名品牌商品被通报,其中,儿童鞋质量问题最大!在童鞋抽检中发现“森源祥”等5个批次的产品存在重金属总含量、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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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抽检服装鞋类不合格最多本次抽检共涉及全北京市各区县共5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儿童用品。抽检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不合格商品32种。其中,儿童服装11种、儿童鞋11种、儿童家纺1种、儿童玩具8种、儿童牙刷1种。
5批次儿童鞋检出危害健康物质
在本次通报的不合格儿童用品中,儿童服装和童鞋检出的不合格产品最多,但是童鞋被检出的问题却比儿童服装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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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发现5组童鞋商品存在重金属总含量、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项目。同样检出11个批次不合格的儿童服装,主要是纤维含量、色牢度、产品使用说明存在问题。
在不合格的童鞋中,福建雷顿(泉州)鞋服有限公司生产的“森源祥”休闲鞋被检出重金属和邻苯二甲酸酯双双不合格。浙江同心妇幼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Ginoble基诺浦”婴童鞋则被检出了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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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材料,令聚氯乙烯由硬塑胶变为有弹性的塑胶,起到增塑剂的作用。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儿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进口中,如果放置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也可引起儿童性早熟。
含有甲醛的鞋在穿着和贮存过程中,在温度和湿度的感化下,部分游离甲醛和水解产生的甲醛会开释出来,经皮肤接收,可能激发上呼吸道、消化体系等慢性疾病。
日本进口花王儿童牙刷不合格本次儿童牙刷的抽检中,仅“花王儿童牙刷(3-8岁)”一款商品不合格。该商品是上海昕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日本进口的。该商品不合格的项目为磨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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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检测标准要求儿童牙刷头部应光滑,无锐边、无毛刺,刷毛应是经过磨毛的,所谓磨毛就是指牙刷的刷毛顶部经磨毛工艺后,刷毛呈圆弧状,不能有毛刺和锐角。
在儿童家纺品类的抽检中,标称厂家为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Disneybaby迪士尼宝宝”儿童杯子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问题为pH值、水洗尺寸变化率。记者了解到,PH值不达标,会影响人体皮肤常驻菌的平衡,刺激皮肤,轻则引发瘙痒,重则导致皮肤过敏,可能导致病菌的侵入,对人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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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儿童玩具的检测中,不合格的8个批次产品中,有3个批次的商品通过商品标称的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与标称企业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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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剩下的5个批次商品中,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福瑞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形商标+字母+北京海洋馆”的3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该品牌货号为“”的毛绒玩具存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玩具使用说明等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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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一些玩具由于设计或制作上的缺陷,一些小零件容易脱落或由于外力导致的迸溅情况,给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带来划伤、误吞咽等隐患。
除了北京以外,武汉市质监局也开展了学生用品、婴幼儿用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学生用品抽查批次有5批次不合格,婴幼儿口水巾(俗称婴儿围脖)不合格率近四成。
抽查结果显示,有1批次的合成胶水的游离甲醛指标超标,4批次写字本的白度指标超标。
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游离甲醛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白度超标会伤害人的眼睛,质监部门已将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通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而婴幼儿口水巾(俗称婴儿围脖)监测的40个样品中,有15个样品中指标含量超标,不合格项目主要为pH值、耐唾液色牢度和耐干摩擦色牢度。
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pH值超标会对人的皮肤产生刺激作用,引起皮肤瘙痒、皮炎等疾病;色牢度差的服装遇到雨水或汗水时,染料容易脱落褪色,不仅影响美观,而且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
所以家长在购买儿童用品时,多 一手拽着气球,一手慢慢把火靠近气球,“砰”一声脆响,气球瞬间爆炸。虽然穿着防护服,但滚烫的热浪还是迎面扑来,火球最大的时候一个人宽,半个人高。
实验二:用假人模拟,气球遇火爆炸后的杀伤力
巨大的火球瞬间包住了假人,家人的一边头发着火,脸也烧焦了。
实验三:烟花溅到气球,是否会爆炸
用砂轮切割机割钢管,制造火花,来模拟过节时手持燃放的烟花。当气球靠近,火星溅到气球上,就使气球爆炸了。
实验四:模拟路人手中的烟头碰到气球
气球并未引燃,原因可能是烟头是暗火,一般情况下温度低于℃,达不到氢气的燃点。如果猛吸一口烟的话,烟头温度会上升,有可能会引燃氢气球,决不可轻视。
实验五:在封闭狭小的空间,测试气球爆炸威力
很多人会把气球塞进盒子里或者汽车后备箱里,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把两个气球放进一个纸箱里,然后把点找的报纸丢了进去,很响的两声爆炸,火焰直接从纸箱内窜了出来。
以上实验均由专业消防人员在可控环境下模拟,请大家不要模仿!
气球安全的六个注意事项1、不要将气球拴在孩子手腕或扣子上;
2、不要牵着气球去打车、坐公交车或放到自己的车上,氢气球一旦爆炸,封闭空间的冲击力会大很多;
3、不要用打火机去烧系气球的牵绳;
4、不要在气球的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5、远离香烟,避免烟头烫到气球产生爆炸;
6、氢气球的外包装是塑料材质,燃烧过程中会往下滴火。如果不慎发生燃烧,孩子们应迅速扔掉躲避,有轻微烧伤的情况,立刻生理盐水冲洗,冲洗完毕后有水泡不要弄破,不要在患处涂抹牙膏或润肤膏,要用纱布或者干净的棉布简单包扎,医院就医。如果伤口面积过大,更不要自行处理,医院。
这里告诉你:
孩子玩这些玩具会很危险
玩具,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亲密伙伴。它给孩子带来欢乐的同时,还能启发智力潜能和创造力。但是,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不合格玩具,对儿童的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小编特别整理了一套正确选择儿童玩具的攻略,送给孩子和爸妈们。要看仔细哦!
不少家长认为,孩子的玩具,就是图个便宜,反正玩不久,质量差不多就行了。其实,劣质玩具问题多,真不让人省心。
除了买3C认证的产品,平时挑选玩具一定要睁大眼睛,“望闻问切”这些基本功夫是少不了的。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即使是通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玩具,如果不注意使用方法,依然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所以,家长要要时刻注意观察孩子动向,平时多普及玩具安全知识,最低限度减少隐患。
以下这些玩具,年龄小的孩子千万不能玩,很危险!
选择安全玩具的十一条常识
无论是选择玩具还是玩耍玩具时,家长、老师以及照料孩子的人员都应该具有以下常识:
1、使用玩具安全标志作为指导,在玩具包装上寻找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如年龄警示标、特定危险的警示标、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商标/标记。
2、年龄较大的孩子买的玩具也许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孩子玩,或对年龄小的孩子不安全。
3、给3岁以下的孩子选择玩具尤其要谨慎。不要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包括小球体和未充气的气球,以及那些带有尖或粗糙边缘的玩具。
4、确保软体摇铃、挤捏玩具、出牙玩具即使是在最压缩的状态也不能完全塞入孩子的口中。
5、无论孩子年龄多大,如果他们仍有啃咬物体的习惯,都要确保玩具或玩具部件尺寸足够大,不至于被孩子吞下、塞住嘴或喉咙。
6、检查填充动物玩具和布娃娃的缝合处牢固结实,确信眼睛、鼻子、纽扣、带子或其他装饰品固定良好,不能被拉下或咬下。
7、只有8岁以上的孩子才能玩带有加热元件的电动玩具,而且他们玩这些玩具时要在大人的监督指导下。
8、确定孩子使用的箭和镖的顶部是钝的,例如采用橡胶或软塑料吸盘、塞子或其他保护形式。要确保箭梢和箭柄结合紧密。
9、在填充玩具和布玩具上寻找“可机洗、表面可洗”之类的词语以及玩具的安全认证。
10、玩具的包装袋等包装物不要让孩子拿着玩。
11、一些高价玩具时,家长一定要要求工作人员当场打开包装,调试玩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了解玩具如何使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查看玩具是否有质量问题。
猥亵、裸照、卖淫...三个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性侵故事
国际儿童节,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抚养权,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而设立的节日。我们希望孩子们永远平安快乐,便不能回避那些真实发生的校园暴力和性侵害事件,以给世人警醒。
故事一
“邻居爷爷”猥亵5岁女童
昨天上午9点,李振普猥亵案二审在二中院第二法庭开庭,因涉及个人隐私,此案未公开审理。新京报记者在庭外看到,64岁的李振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一些,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被带入法庭时,李振普面色凝重,常紧闭双眼。
▲猥亵儿童的李振普在法庭上。二中院终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新京报记者彭子洋摄
检方指控,去年11月1日下午,李振普在大兴区黄村镇一出租房内,将5岁的多多(化名)的裤子脱至膝盖处,并对其下体进行抚摸。二中院主审法官昨日介绍,李振普与多多一家是邻居,但双方均不认识彼此,事发时女童的父母均外出打工。
根据受害女童多多证言,当时她正在自家院子里玩,李振普将自家院子的大门打开,喊她进屋玩。自己进了院子后,院子里的小狗玩会儿就进屋了,老爷爷在屋里说要给她按摩。“他把我裤子脱了,他用手摸我。”
一审开庭时,李振普不认罪。其辩护人称,李振普主观恶性小,且系初犯、偶犯,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意愿,且年老多病,故请求对其判处缓刑。后一审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振普有期徒刑1年。
“从一审至今,他始终不认罪”,二中院主审法官介绍,一审宣判后,李振普认为自己未对多多实施猥亵行为,不应被认定犯猥亵儿童罪的李振普提起上诉。多多的家人表示,不要任何经济赔偿,恳请法院重判李振普。
上午约10点,二中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故事二
14岁男孩遭殴打被拍裸照
13岁的于某登录女友的QQ号码时,14岁的马某误以为是于某女友在线故与其聊天,这让于某产生不满,遂决定报复马某。
通过女友的QQ,于某将马某约至房山区一球场,后纠集中学生肖某及董某、张某等多人到现场等候。
马某如约到球场后,被肖某、于某等人用木棍、皮带等进行殴打,造成头外伤后神经反应,全身多发软组织挫伤,左手第4掌骨基底部完全骨折,外伤性耳鸣,门齿外伤,此外,马某还被肖某等以拍裸照等方式进行侮辱,并被恐吓不准报案。
近日,房山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对参与殴打、侮辱马某的中学生肖某做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的判决。
故事三
16岁少女强迫同学卖淫
在北京市高院5月31日发布的10件具有典型性及启示性的案例中,一起强制侮辱妇女罪的被告人是一名16岁的女高中生,也是这10起案件犯罪主体中唯一的女性,她侮辱同学并强迫其卖淫的案例,令人格外震惊。
北京高院副院长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德云介绍,16岁女生赵某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学校宿舍里,对同年级同学张某实施打耳光、推打、脚踢、跪地磕头、扒掉裤子并拍照行为进行侮辱,并威胁她不许告诉老师,随后,还强迫张某向社会人员卖淫,自己从中获利。张某被多次威胁卖淫后,心理最终无法承受,将此事告诉老师,就此案发。
本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鉴于赵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但未满17周岁,尚未成年,且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故从轻处罚,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卖淫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图个明白
校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
5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校园暴力犯罪审理情况。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近五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校园暴力犯罪案件近件,其中未成年人约占犯罪主体的62%,14%的案件中犯罪主体对被害人实施较恶劣的侮辱手段,包括对被害人采用扇耳光、泼冷水、烟头烫、拍裸照等。被害的未成年人在案件发生较长一段时间后,仍持续伴有恐慌、烦躁、焦虑等情绪反应,甚至转学、休学。
同日,北京市二中院也发布称,年以来该院少年庭共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一、二审案件22件,包括强奸14件、猥亵儿童8件;从收案趋势看,年较年增长50%。
校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
追问
如何有效遏制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侵害事件?
如何遏制校园暴力犯罪的发生?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孙力建议,在法律层面,需要推动《校园安全法》等专门法律的制定,明确并细化政府、学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增强制度可操作性。
“对于实施校园暴力的加害人,要探索与相关部门构建联动协作帮教机制,实施必要的追踪辅导,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孙力认为,对于受害人,则要积极推进司法社工、心理援助进校园,探索疏解干预机制,为有需要的学生畅通求助渠道,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孙力还提出,应当重视未成年人良好心态和人格的塑型,要通过适当的挫折教育,让未成年人学会理智对待和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甚至冲突,要通过日常引导,让他们学会使用非暴力的、理性的方法解决问题。
此外,还要通过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制宣讲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是非分辨能力,学会运用法制思维思考和处理问题。家长、学校在重视未成年人智育、强调传统学科知识的灌输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未成年人人格和心理的积极干预和有效引导。
二中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分析后认为,此类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被告人为满足个人欲望,选择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作为侵害对象进而实施犯罪。此外,案件背后存在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部分家长防范意识不强、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到位等特点,部分犯罪分子还利用特殊身份地位或接触未成年人的便利条件,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因此对于防范和教育也需要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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