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并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受到伤害,那么我们就要将其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鉴定、赔偿等,那么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网友

我家属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属于一帮农民工组成的建筑队,无劳动合同,无三险,在给一行政单位建楼时因没有防护架和防护网,三名民工同时从三楼掉下,造成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和三根脚趾粉碎性骨折,外伤缝合数十针,另外两名也都受了很重的伤,事发初期承包商支付了手术费和医疗费,一月后便不再过问,让受伤者去法院起诉赔付,问哪些些政府能处理这种事故?除去法院起诉外还有没有其它解决问题的主管单位?

陕西萃泽律师事务所陈默律师解答:

可以向当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

陈默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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